为了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甘肃省住建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网上申报和审批建筑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关于简化资质条件的通知》具体地说就和福领建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严格执行《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人员指标考核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评估。从2021年1月1日起,建筑企业新申请、增项、升级、再核准等资质业务,除各类最低等级资质外,不再提供人员资料。撤销通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对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对涉及公路、铁路、交通、信息产业、交通、水利、信息产业、航空、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
二、兰州、嘉峪关、银川、庆阳等地级企业申请省建设厅和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从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对此,三月一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企业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申报,在监管系统上打印带条形码的《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1份,按照行政许可权限提交的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报所需附件材料通过监管系统报送。本申请书适用于公路、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行业的资质。具有建设、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资格,企业经监管系统直接向省厅提交,省厅网上受理后,企业可在监管系统中打印受理凭证,并经省厅审核,并经省厅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提交省厅备案。
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在2021年2月28日前,企业可以通过监管系统补录完成(在建工程项目待竣工验收后也可以补录),经项目所在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系统将分批在《甘肃省建筑市场信息网络》上自动公布10个工作日,未提出异议的工程业绩资料将在公示结束后自动存入工程项目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单位在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审核后,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报建,并在监督管理系统中打印生成新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后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自行入库。
四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重视建筑企业资质电子审批和工程项目报建网上审批,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主管领导、承办部门和负责人,落实具体岗位责任,保证企业信息、人员信息、工程项目信息、工程项目信息真实有效,在监控器上载的各类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非原件扫描件和没有进入监控器系统的工程项目不能进行扫描。在监管体系中,企业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有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办法》。省局还将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建设单位资质电子化审批对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备案,各部门要紧密合作,强化审批后监管,同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试行城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全省全面实施资格认证电子审批打下基础。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市州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厅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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